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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警QQ“钓”骗子,将一名利用微信交友骗财骗色的男子抓获归案

2013-05-08 10:05 类别:微信新闻 | 来自:未知 热量:

3G智能手机时代,通讯变得越来越便利,尤其是微信、陌陌等移动社交聊天软件,受到用户热捧。在开放式的社交平台,一些人因交友不慎疏于防范,屡遭不法分子侵害。

  近日,塘厦警方连续奋战十天,将一名利用微信交友骗财骗色的男子抓获归案。今年3月开始,这名在工厂做主管的男子,利用微信搭讪年轻女性,自称富二代,骗取对方好感,继而实施盗窃或强奸,短短一个月之内就有6名女子上当受害。

  警方提醒市民,利用微信等工具交友时,一定要保持警惕,提高防范意识,千万不要在微信上聊几次天就急着见面,单身赴约。遇到异常情况,要及时报警,不然,微信随时可能变成“危信”。

  女子微信交友后遭性侵

  4月4日凌晨3时许,塘厦公安分局接到报警,称有一名女子在塘厦镇莲湖社区某酒店被人强奸。

  接报后,该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查。

  受害者阿丹今年26岁。她告诉民警,4月2日,她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自称叫罗某烁的男子。4月4日零时许,阿丹在前往莲湖吃夜宵的路上遇见了罗某烁,罗邀请她去沐足。

  洗完脚后,罗某烁对阿丹说,他刚从深圳到塘厦,对塘厦不熟悉,希望阿丹帮忙介绍一间酒店让他住宿。阿丹便介绍罗某烁到莲湖社区某酒店入住。入住前,阿丹在罗要求下,带他到酒店房间内看房。

  阿丹回忆说,查看房间后,罗某烁表示满意,到酒店大堂登记入住,让阿丹在房间内等他。罗某烁返回房间后,即凶相毕露,将阿丹按倒在床上,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。

  自称富二代一个月作案6宗

  “4.4” 强奸案发生后,塘厦公安分局负责人对这起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新型案件十分重视,指示刑侦大队和石潭布派出所成立专案组,开展侦查,总结经验,为以后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依据。

  专案组成立后,立即展开调查工作,同时对今年以来利用微信或使用“罗某烁”这个名字作案的案件进行串并。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帮助下,专案组发现,有多宗盗窃案件中的嫌疑人使用了“罗某烁”这个名字。通过罗某烁微信上绑定的QQ号,专案组在他的QQ空间里提取了他本人照片。经受害者辨认,确系同一个人。

  专案组查明,从今年3月起,自称罗某烁的这名疑犯,通过微信交友搭讪年轻女子,博得对方信任后,继而实施盗窃或强奸,一个月内就作案6宗。

  据受害者阿芳(化名)介绍,罗某烁通过微信“查找附近的人”添加她为好友。交谈中,罗某烁自称居住在深圳,家庭条件好,是富二代,希望能诚心和她交朋友。两三天后,罗某烁表示愿意在经济上帮助阿芳,以作为见面礼。他说要汇钱给阿芳,要求阿芳把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告诉他,以便他汇钱和查看是否汇钱成功。

  按照罗某烁的要求,阿芳将银行卡卡号和密码都告诉了他,并如约在塘厦与罗某烁见面。见面聊天中,罗某烁让阿芳把银行卡拿出来看一看,借机掉包,用一张外表相同的银行卡换走了阿芳的银行卡。第二天,阿芳在银行查询发现,她卡里的68000元存款已被取走。

  其余受害者与阿芳的遭遇相同,她们分别被罗某烁骗走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。

  女民警用QQ“引蛇出洞”

  专案组通过侦查发现,疑犯经常在石潭布建业路某栋出租屋内上网。但经调查,该楼登记的入住人员中,并没有“罗某烁”这个租客。专案组决定通过蹲点伏击的方式,等待疑犯现身。

  经过连续多日蹲守,未见疑犯踪迹。专案组决定转换侦查思路,主动出击,试图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引蛇出洞。一位女民警特意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,通过搜索,在微信上主动添加罗某烁为好友。罗某烁的警惕性非常高,并不理睬,而是将她拉入了黑名单。随后,女民警改用QQ添加罗某烁为好友,耐心与他聊天,得到了他的信任。

  4月15日,女民警在和罗某烁聊天过程中,成功诱导他说出住址:就在建业路一栋出租屋的三楼!

  当晚8点左右,专案组果断出击,在出租屋内将罗某烁抓获。

  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真实姓名叫傅某绩,今年45岁,在清溪某电子厂做主管。据办案民警介绍,傅某绩的老婆孩子都在东莞,家庭、工作都正常稳定。一开始,傅觉得微信聊天很好玩,成功约出年轻女子后,傅某绩开始变得胆大起来,继而通过银行卡掉包等方式实施盗窃,或在酒店房间里强奸和他见面的女子。

  目前,因涉嫌盗窃、强奸罪,傅某绩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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